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供应链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我市供应链服务质量,推动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减排,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深圳市地方标准《供应链企业分类与评估》、《供应链服务质量要求》、《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分别开展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供应链服务质量评估、绿色供应链评估。其中,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供应链协同制造企业、供应链协同商贸企业三类企业的评估。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我会开展的第三批供应链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深圳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制造企业、商贸企业。
二、评估依据
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企业分类与评估》(DB4403/T 28—2019)。供应链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质量要求》(SZDB/Z 296-2018)。绿色供应链评估的依据是《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DB4403/T 10-2019)。以上三项地方标准内容可登录丰链云平台(http://www.ssccs.net)“服务中心—企业评估—地方标准”板块下载或向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评估办咨询。
三、评估流程
(一)企业自检。拟申报企业对照相关标准中的具体要求和评估指标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申报系统(https://www.ssccs.net/est/login.html)进行注册、发起申请并提交资料。
(三)线上审核。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评估办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线上初审通过后将进入现场评估。
(四)现场评估。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评估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五)评委审定。同一批次评估工作结束后,由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评估办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会议对本批次供应链企业评估情况进行审定。
(六)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丰链云平台“企业评估”板块及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发布通告。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统一在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文公布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统一授牌。由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组织授牌大会,按照授牌仪式规定向通过等级评估企业颁发证书、牌匾。
四、评估类型、等级标准及有效期
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评估分为3A、4A、5A三个等级,5A为最高等级,依次降低。供应链服务质量评估和绿色供应链评估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五星为最高等级,依次降低。供应链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五、评估时间安排
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供应链服务质量评估、绿色供应链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小姐、刘小姐
电话:0755-83581255、0755-83581360
EMAIL:wltj@scmfair.com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2023年8月24日